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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无线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5-07-16来源:点击:

 

校属各单位:

 

学校校园无线网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校园网无线网络的建设和使用,现将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无线网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校园无线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无线网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校园网无线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学校无线网络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为用户提供校园无线网络服务。  

 

第三条  学校自建或校外运营商在我校建设的无线网络,必须纳入我校校园网统一管理统一认证。  

 

第四条  所有用户实名制上网。本校在册学生和在校教职工采用学号或工号登录认证系统后可免费使用学校网络资源,包括图书文献资料、课程学习资源、在线考试资源等网络数字资源以及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离校与就业服务系统等应用系统服务。如需访问互联网资源则按相关资费标准计费。  

 

第五条  所有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不得私建代理服务器为他人提供网络通道。否则,图文信息中心有权追究其相关的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公安或司法机构处置。  

 

第六条  校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及学校校长办公会同意、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图文信息中心同意不得私自架设和开启类似于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等非终端设备联接无线校园网,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须报网络中心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  用户须做好计算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及时安装系统补丁,防止认证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因个人密码泄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将由账号所有人承担。  

 

第八条  校园网无线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师生员工应强化保护意识,严禁故意损坏无线网设备及设施。  

 

第九条  图文信息中心将对校园内无线网络进行实时监测,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的要求,适时在部分时段对部分区域进行网络管控。  

 

第十条  本办法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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