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强弱电井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校园强弱电井,保障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所需电力供应及通信正常和网络安全,根据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归口管理办法》(重电党[2012]50号)特制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强弱电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强弱电井管理办法
强弱电井是楼宇电力供应和通信传输的重要枢纽节点,为保障强弱电井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保证强弱电井设备安全和校内电力供应及通信正常和网络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出入管理
第一条 严禁非强弱电井工作人员进入弱电井,特殊情况需经责任管理部门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第二条 强电井出入与使用由后勤处管理,弱电井出入与使用由图文信息中心管理。
第三条 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的通信运营商的技术人员如需进入弱电井进行管线铺设、设备安装调试与检测或维护等操作,必须凭运营商公司介绍信、有效证件经学校弱电井管理部门(图文信息中心)同意并做好登记、留存有效证件于管理部门后,佩戴校方印制的《强弱电井出入证》由校方技术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弱电井。
第四条 未经学校管理部门许可、破坏强弱电井门禁而进入者,若是校内师生员工,学校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若是无有效介绍信等证明材料的校外闲杂人员,则由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将其交由公安机构处理,若是通信运营商技术人员,学校将终止合作协议;若还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的还须照价赔偿同时须向学校支付相应的故障排除工时费等。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强弱电井是学校网络通信设备专用场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放置其他无关设备,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强弱电井内设备、设施等应建立完善的硬件和软件的清单档案。
第六条 强弱电井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强弱电井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设备出现的故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 强弱电井应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不得在各设备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物品,操作人员不得携带以上物品进入弱电井。弱电井管理员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
第八条 管理人员须定期对强弱电井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弱电井管理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交换机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并对各类操作密码定期更改。
第九条 强弱电井钥匙分别由后勤处和图文信息中心指定的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转借、复制。丢失要声明,作业完毕离开时应察看消防安全、设备安全、锁好门户。经学校许可进入强弱电井的校外人员作业完毕离开强弱电井前须经学校管理部门对强弱电井内设备及其运行状况检查后签字后方可离场领取留存的证件。
第十条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强弱电井安全管理,应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强弱电井须及时制止并进行相关处理,对强弱电井门开闭状况及时掌控,发现问题及时与其他部门沟通处理。
第三章 操作管理
第十一条 强弱电井管理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强弱电井操作日志》等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
第十二条 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配置,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不得擅自、私自使用强弱电井的设备。禁止将强弱电井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
第十三条 需要改动线路配置位置的,必须及时修改强弱电井机房手册。
第十四条 强弱电井管理人员必须密切监视各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五条 强弱电井内设备须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第十六条 经学校许可进入的通信运营商技术人员只能对其公司在弱电井内的设备进行操作,不得操作非本公司的任何设备。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图文信息中心、后勤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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